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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情的原理及若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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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共情的起源

  1942年,当比尔凯尔决定用成分因素分析法运用于其导师的研究中,罗杰斯正处在俄亥俄州。比尔决定用该工具预测少年犯的未来行为。他选择155个少年犯做为样本。其中,只有75个具有研究和后续的资料。

  这项研究对当时的罗杰斯产生了一些想法。他觉得,家庭环境可能是预测未来行为的最重要因素。

  这是1942年,精神分析和行为主义占据美国心理学统治地位的年代。由于调查中的一些孩子来自于极端贫困的家庭。也正因为如此,这些人中的某些孩子后来被安置到较好的家庭。

  尽管在治疗因素排列方面近乎简陋,调查的结果却出乎比尔凯尔的预料,也让罗杰斯着实吃了一惊。结果显示,关于自我洞察的等级评定最能预测未来行为,相关度达到0.84,居第一位,而家庭环境只占0.64相关,居第四位。

  同时,在罗杰斯进行的一项研究中,六位心理学家对这一指标的评定却是最低。在当时来说这样的结果近乎有些费解,对今天来说却能很好理解:因为此项研究对于心理治疗者的自恋与权威性未免不是一种刺痛,因此所有治疗者都给了很低的相关。

  同年,海伦麦克内尔决定重复比尔凯尔的研究,她重新挑选了不同个案进行跟踪调查,结论中的相关因素也都相似。虽然后面的排列有些不同,但自我洞察依旧出现在第一位。1948年,佛吉尼亚埃克斯兰重复了此项研究,结果也是相同的。

  在后续的研究中,罗杰斯补充并细化了相关因素,如个人气质、情感评估、自我理解、认同评估、关系评估、自我接受、自尊评估等等相关因素。随着调查的进一步展开,自我理解占据了最显著的治疗因素。

  此时,自我理解,一个近乎名词兼含动词的因素,却成了心理治疗头号治愈性因素,并摆在了罗杰斯面前。他感叹:“有些时候,结果比我自己知道的更清楚”。

  后来,世界各地的研究数据几乎证实了此类结果。大致说明了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信仰下,自我理解也总是首位治愈性因素。

  摘录其他组织的研究结果:另一项心理治疗调查显示,当事人的主动性因素占据整个治疗效果的40%,治疗关系因素占据30%,安慰剂效应占15%,治疗者所持技术流派占15%。据说,一份由德国科学家做的长期追踪调查也表明,即使在几十年后,参与心理治疗的当事人或许已经忘记了最初治疗者采用了什么技术,但印象最深刻是治疗者当时的态度和共情方式。

  这项历经多人参与,不断总结汇聚的调查结果,最后被认为在结论上是站得住脚的。虽然不同的调查者采用的调查方式、取材范围、对比人群有所差异,但总体信度和效度以及验证都值得信赖。

  看研究者调查方向、着力点、关注事项不同,或许可以看出为什么会是罗杰斯最终走到前面。罗杰斯之所以称为罗杰斯就因为他是一个有良知的,当时是边缘的、自我审视的心理医生。处在学术斗争中心的人,是没有空去观察这些治疗中的意外状况。

  罗杰斯更多考虑的是被治疗者今后是否受了心理治疗活的好不好,什么东西或许能让对方活的更好些,人生更有意义?事实上,他一直对当事人的权威影响不大感冒,他看重的是当事人的治疗实效。

  ——或许很多心理学家会从一种事后诸葛亮的角度会说,看,这个海德格尔说过,这个谁谁谁说过,但罗杰斯不是听别人说的,也受不了这种权威盲从精神的指引。他出身在宗教家庭,又对宗教本身具备一定怀疑精神。他的一生不但是对内心过去宗教精神的一种决裂。

  换句话说,对一般人而言,这些东西都是重要的,但涉及到具体个人今后的命运来说,又显得似乎什么都很重要,都很有道理,但真正具备价值的是什么?

  不知道。

  不管怎么说,他依据此项研究,最终发明了人本主义疗法,其中实践操作的一种简单至极,又难以掌握的本领,就是“共情”。罗杰斯将其称之为同感,或者说感同身受。

  典型罗杰斯共情方式开天僻地第一句就是“我理解的是你……,是这样么?”就是强化被治疗者内心的自我理解。

  传统心理治疗界刀光剑影时,一个心理医生脱颖而出,用最简单的技术治病。

  2、共情的发展

  由罗杰斯带头的共情:“我理解的……是这样么?”实际上,罗杰斯1956年被授予美国心理学会第一届杰出科学贡献奖。获奖委员会给出的评语是:

  “他发展处一种使心理治疗过程的描述和分析客观化的富有创意的方法,形成了一种心理治疗技能对人格和行为治疗效果的可验证性的理论,并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研究,以展示……对科学方法灵活应用使心理学的这一领域进入了科学心理学的范围。”

  罗杰斯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理解是很难的,哪怕是一个受到专业训练的心理工作者,在试图理解另一个陌生当事人来说,都得小心翼翼,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对你而言是太陌生。这很可能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实。

  他认为,治疗中眼前的这个陌生生命需要充满尊重,至少对于他个人而言是有意义的,他说“一个人把自己非常脆弱的一面表露给你的时候,只要人家觉得你有一点点误解,拒绝或评判什么的,都会对你关闭心灵的窗口”。

  共情影响了同时代的大多数治疗者。如果翻开不同治疗师治疗记录,就不难发现:

  如理性情绪疗法的创始人艾伯特埃利斯在玛莎案例的头次治疗中,除了挑战玛莎的不合理假设外,最后大量使用罗杰斯的“无限制积极考虑”(埃利斯原话)。埃利斯挑战好当事人的歪曲认知后,后面做的态度就相当温柔共情,不是一味挑战。

  而认知治疗的领袖人物贝克医生,在一个有自杀倾向的治疗中,当事人是一个40岁左右的临床女心理学家,除了在自杀干预模式结束后,贝克立即选取了当事人中心模式,由对方自己去澄清问题,计划解决问题(贝克原话)。

  美国两位认知心理治疗学者海斯和戈德佛里德,运用治疗焦点编码系统(简称CSTF),对罗杰斯1982年南非的马克案例展开研究。对比组是认知治疗创始人贝克医生1992年的一次观摩性面询。

  研究的结论是双方一般性策略比较一致,但贝克祖师爷的话显然多了很多,干预更多,强调治疗师的主动性。在当事人中心疗法中,罗杰斯强调了当事人的主动性,更加关注当事人内心对此的理解。

  学术领域内,以罗杰斯为首的人本主义与以科胡特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派产生冲突时,争论后,罗杰斯加入了在共情中解释性技术的使用,科胡特则放弃了将共情视为资料收集的技术性取向观点。二者之后更为统一,随之出现的整合性观点是:罗杰斯或科胡特都不愿把共情看成是一种技术手段。

  或许说,他们这样理解给世界是有理由的,因为这样定义某种角度确实不但侮辱了当事人,也似乎侮辱到治疗者作为一个人的独立存在。

  翻开一些当代心理治疗师的治疗手记,例如美国旧金山大学医学院迈克尔霍伊特(倡导短期治疗运动的领导者之一)他认为自己的一次治疗失败恰巧是共情过头,“我认为在我试图通过共情从其他人眼睛里获得信息与完全沉浸于他们世界中需要划一条界线,所以,我必须在成为他们的一部分和远离他们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客观、微妙的平衡。我也可以使自己变得更敏感和共情,但是我觉得和他们拥有不同的观点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只有一种观点——和当事人一样——那么你就可能无法帮助他们看到他们自己还没有看到的东西。”

  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心理学教授约翰诺克罗斯觉得(他出版了几本私家心理医生权威参考书,另外,也是美国心理整合运动的领军人物),他通过实证研究证明,治疗师对治疗效果和当事人评估的判断并不是那么准确,他认为用当事人的感觉来评定可能更为有用。同时,治疗者需要对转介进行设定并保持界限,更需要留意无处不在的反移情。

  费城骨科医学院心理系主任阿瑟佛里曼觉得(认知行为领域,尤其在人格障碍应用研究方面最有影响力和发言权),“咨询师的自恋才是我们咨询失败的真正原因,我们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聪明。无论我们做了多少年的咨询,无论我们对咨询师的自恋多么敏感,我们仍然会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甚至会伤害到当事人。”

  3、共情的误解与混乱

  共情发展的历史如同几十年的话剧,像任何戏文,有戏文一样有它的堂皇的开端,略为沉闷的发展,好戏连台的高潮和引人深长思之的结尾。整个大故事都有“光”“夜”之两面性。

  我们回到关于共情所产生的种种误解当中来,这样的误解除了有普通人之外,还有同时代各位心理学家。罗杰斯对共情的解释是“能够正确地了解当事人内在的主观世界,并且能将有意义的讯息传达给当事人。明了或察觉到当事人蕴涵着的个人意义的世界,就好像是你自己的世界,但是没有丧失这‘好像’的特质。”罗杰斯将其定义为“同感”。

  罗耀拉大学教授吉拉德·伊根将共情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水平,即初级共情和高级共情。初级共情跟上面的定义基本一致。高级共情被定义为神入,包括表明自己的态度,影响当事人等。但艾根在具体处理中显得并不成熟,他列为高级的共情方式为:“你身边的人反应,也许不是因为你想的……而是因为你选择了……因此他们感到……”。

  这样的误解是带着历史局限性。因为在高级共情这一分类中,牵涉到治疗者的直觉后反应。换句话说,这是在理解到一定深度时偶尔浮现。同时吉拉德·伊根这样的处理带着太多技术性痕迹,因此在真正学术领域内未被普遍接受,而且与当事人的自我理解形成一定冲突。但这种看法却露出一丝曙光,就是共情其实包含了两个独立主体的重合又相对独立的部分。

  相对来说,吉拉德·伊根露出了过度追逐简化的专业硬伤。换句话说,“矫正情感体验”并不需要时时出现。如果当一个治疗者时时出现此类情况,恰好是需要其反思内在自恋的时刻了。

  在罗杰斯临死前,将共情过程中的这种反应(也就是吉拉德·伊根所说的高级共情),更清晰表明,是双方紧密理解互动后,在某一阶段自然出现,产生于治疗关系中属于治疗者一方的情感直觉领域。这是和认知调整相区别的地方。

  当代心理治疗对共情的关注还在于,共情已经被普遍定义为一种建立心理治疗关系的情感能力,属于治疗者必备的情感能力而非专业能力。近些年来,随着心理治疗技术的丰富与进步,“心智化”“心理化”“主体间性”等概念的出现,正说明一点,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其实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大多数心理学派基本同意治疗关系才是心理治疗产生效果的关键性因素。这就自然产生了两个意义,一个是建立关系的意义,还有一个是治愈性的意义。

  在建立关系的意义下,共情被视为一种链接技术,却是共情者所需要极力避免的。这自然形成了一种悖论。卡尔曼海姆曾提到过一种原则,他说:“如果一个人想详细追溯某一个思维模式……的由来……及其传播,他将会发现……这种模式与特定集团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们解释世界的方式有着密切关系”。

  这种解释原则对每个治疗流派创始者也是一样的,例如你会发觉佛洛依德人际关系不协调、攻击性强,易压制胁迫他人;荣格对界限不敏感,存在对治疗当事人的性剥削,罗杰斯过于温和软弱,有易被当事人纠缠的弱点;贝克医生具有他人具有怀疑性格;埃利斯咄咄逼人;比昂爱说粗话、防御自己时显得冷漠僵硬等等。

  共情,事实是属于一种对人类主体的一种理解方式,换句话说,在罗杰斯共情时很少去考虑如何跟这个人建立联系,如何攻取堡垒,如何共情,而是觉得眼前这个人充满人性,将其视为一个独立个体,与自己有不同也有相同的生动个体。核心的是对人性本身的认识与理解才是主要的,共情有时只是一种表面的、外在其形式。

  这时的“共情”就是个统一体,是在人与人之间,不以理论要求与现实功利的理解,最自由而活泼的状态。一切真理的标准不在外部。而从表面追求理解永远只能得到不完全的“人”,被理论局限住,还得永远需要没完没了地去求,像是蚂蚁爬大象。正如过去格式塔治疗者认为保持治疗场各因素洞察会产生治愈意义。而后来的格式塔治疗学派认为,在治疗中治疗者保持一个真实本色出现会更具有治愈意义。

  简单说,共情是既是如何与自我完整的情感世界联系起来,也代表了怎样建立人与人之间真实联系。

  另一方面,在心理治愈意义背景下,共情的特色就在于运用理解的方式、拓宽当事人内心世界自我理解的区域。理解自己是一个人的基础上与另一个人相遇。

  长话短说,最关键的是在以人为本的看法中,治疗者会觉得我们人的思路是心理二分的,有点象现代科学思维中主观去把握客观,理论把握得对了多了,就“自由”了。我们在信奉某一观点或理论时,就不由被某一理论或规则所限制住了。搞成今天精神分析、明天荣格学派、后天催眠,最后倒被一个个理论框住,形成内心桎梏。

  那么,为什么“共情”“完整的人”这类命题就能找出人与人治愈意义呢?它们凭什么就能做到这一点呢?

  罗杰斯曾下死功夫这样做过,但他追求的东西与其他治疗者的不同,他要的是一种属于人的东西、精神和物质,知识和事实,主观和客观,经验和对象。一个属于完整人的东西。这有点像个体面临真正本体时的觉悟,只有当个体的生命临界零点时,套在生命上的观念枷锁也趋于零(有人至死不觉,生命也等于零),成了“敞开者”,从而能够直面生命的存在本身,体验到了人生的真实的深渊境遇,穿透了已是异化了理论的浓烟浊雾,诞生了能对生命直接审视的“本质直观”,根本直觉。

  就罗杰斯本人而言,这样的理解深深浸泡在对人性深刻的信任与体会之中。但对当年的世界心理治疗史来说,各流派分歧与融合由来已久,也该孕育出个里程碑式的人物来再开生面了。

  4、共情的局限

  当谈到共情的局限,就必须放在心理治疗关系整体中去观察。种种的误解因它而起,那么因它而明悟也不为过。

  事实上,心理治疗提供的是一种关系,是建设性关系,一种氛围。对当事人来说,也是在这个人面前我能够做自己,展示我的不同侧面,理解观察到我自己的行为。属于人之间动态的,也是心理治疗产生的基础。

  而事情的发展往往是这样,走着走着当事人就不觉得这段治疗关系是自己构建的了,只觉得的这个自己是自己,必须把这个关系中的“爽快”、“便宜”占完,才没浪费自己的权利。不管怎么说,治疗者总是二人世界的心理专家。但是当事人也很有办法,偏能不让这种心理治疗者得志行道,像是偏要召唤治疗失败、双方同时失意。

  其实,世间决策关系的一方也大凡如此。辛苦构建一段关系,在当事人这里只是小菜一碟。治疗者这只鞋,是被他们践踏的鞋。尽管他们践踏这只鞋是在败坏自家基业,但这样做开心便就要这样做。别人徒叹奈何也是瞎操心。

  这本是常有的事,只是对当事人来说,这次无非又是再一次重复而已。治疗者再情深词切也罢。哪怕治疗者说破大天,当事人心坚意定,淡淡说知道了,便完了。或者招呼都不打,人间失踪了。

  ——信任关系好不好,小事,自己不舒服心事大。

  扯这么远是要说明一个事实,就是当事人的主观感受在某种内心情境或意义下又是“失真的”的,这种“失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用佛洛依德及其简朴的话说,这就是移情。换句话说,过去的感受浮现,却不是符合此时此刻、真实恰当的关系环境。也因此,是扭曲的,需要被察觉矫正,重新意识化。

  共情之所以魅力巨大,一方面是拉近了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另一方面又带着失去自我的危险,就像一个人浸泡在病理思维中,无法挣脱的意思。贪则必败,怯则无功。这中间有许多微妙的道道。

  我们回顾罗杰斯早年的共情案例,例如与蒂尔登的案例,简直是一个经典精神分析师玩出来的风格。边界清晰,态度坚决,很少卷入,事实上,罗杰斯受的精神分析训练一点也不比我们今天国内的精神分析师们少。他的好友里,有好些都终身是精神分析师。

  尽管这是一个成功的心理治疗。然而罗杰斯后来放弃的恰好就是这样从不卷入的状态。

  因为心理治疗者在与重症精神分裂或人格障碍治疗时,治疗一方必须分出一部分来一起共鸣,伴随当事人的内心痛苦。另一部分也必须保持存在,体会观察,不让自己陷入同样的心理危机。

  在这里完全失去自我是危险的信号,涉及到治疗者内心深处对自我的清晰。

  从一开始,真正的导演就是当事人内心深处这种失真的情绪体验,心理治疗走的未来方向也是回归当下。不过,这个“回到当下”不是现在流行的一句词语“回到当下”,而是心理治疗双方历经千山万水后的“回到当下”。

  “因为我下定决心帮助他,所以我无法将自我与她分离开。事实上,我迷失了自我,迷失了自我的界限。”这是罗杰斯在遭遇个人治疗生涯困境后的一段“自我理解”。他觉得,或许对于治疗者来说,当事人中心疗法的所有治疗要素都很重要,但到了生命晚期,他觉得自己早年订立的那些几条原则似乎还太多,可能关键的因素是“治疗者自我面目清晰的出现在当事人面前”。

  对比今天成功学教材中宣传的眼花缭乱的诸多必备能力,例如你快乐了,自信了,或者说你特别善于辩论就会很成功,三个要素,八个法则,这些做到了你就会很棒。总之,用一句尖酸的词“看上去都很美”,但你做起来就会发现,一点都不“美”了。

  罗杰斯发展的趋向则是更加简单。

  “治疗者自我面目清晰的出现在当事人面前”,这是一种将共情与边界愈发清晰后的场景。这一招的确厉害,是在治疗关系中治疗双方追寻各自内心位置后的清晰。

  大思想家即使谈鸡毛问题亦言近旨远。或许从当事人角度再细看治疗者此时反应,真觉得罗杰斯这个家伙还有极自私的一面。最不可解的还是一味强调自我清晰,救人于水火不是主要的,不救不就行了,何必显得一味自私自利,显得自己就是帮助者,你是求助者,显得自己只能共情到这一步。

  但这至少说明了一点:共情不等同于讨好,是让当事人产生“精神自慰”的工具。

  心理治疗,最好的方法是让当事人对自我的世界充分理解,自我治理。而其中,精神分析推行设置,其作用相当于监控治疗双方的行为、保护治疗者和当事人,观察到自身不合理行为模式。在设置的限制下,治疗者能够理解当事人内心的情绪以及过去环境和人际关系的反应时,也有了最真实的互动交流。

  心理治疗这就显示出既文明又人性的一面了,也限制了人性内在的贪婪一面。这不是说人与人之间关系上的绝对平等,而是指双方人格上的平等,遵循世间平等互利原则行事,因为治疗室里毕竟还是有个来访者,一个是治疗者,不是两个正在生病的病人待在一起。

  治疗者不能全程给予当事人一个充分依赖温暖的环境,其意义还在于:当事人治愈后出门还会遇到这个世界的挫败悲伤,不是每个人都像治疗者这样充分理解。而且,这些理解还是建立在当事人付费基础上的。

  所以说,当事人也需要自我理解到这一点。

  5、共情带来的疑问

  问题一:

  心理治疗关系的存在意义?

  对于治疗双方的来说,我们是愿意面对一排排铅字从而得到了身心体全面改变,还是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中获得感悟?对当事人来说,究竟是一本书让其印象深刻,还是有这么一个人,真正关心你,尊重你独立存在,视彼此为和谐相处的个体双方?在这段关系内我得到了什么?

  另一方面,心理治疗者内心深层良知,究竟是内心自恋还是一种责任感,眼前这个人对我意味着什么?我会有什么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因为我的内在情感还是对方的?

  最后,分别提出两方面问题,因为这又牵涉到一个了解到心理学理论与接受心理治疗的本质区别,也是无可代替的一个致命性问题:你可以对人理解共情,但怎么能让别人对你也理解共情?

  心理治疗关系走的就是两者兼备路线。

  这一点是将内观、心理自助书籍、出版物与真实的人区隔开来的一种方式,也是心理治疗关系独特、拥有生命力的地方。是人与人带来的,而不是人与物体带来的变化。这是心理治疗的独特生命力,也是无可取代的方式,来源于人与人之间关系。

  问题二:

  共情是否需要“无我”?

  回到共情关系,后面罗杰斯包括科胡特说的“有我”,跟我们国内某些心理同行说的“无我”至少不是一会事。

  这个“有我”,是从本来的“我”,再到“无我”,最后到愈发坚定的“有我”,是历经层层心理旅程历练后,更加温柔、清晰、坚定的“有我”。看透了自我后大海般的包容和局限后的明澈自如。所以,或许说号召“无我”的本身说明绝大多数治疗者尚不具备深入共情的能力,还处在彼此建立关系,相互了解的第一阶段。

  这听起来简单,但到治疗室中的血肉横飞,就一点不美妙了。当事人能在意识层理解到这些东西,就可能不再抱有不适应的人际方式或者说可以控制其黑暗面,不至于彻底损害自己的人际关系。

  问题三:

  共情的方式

  共情的方式多种多样,是属于不同情境下的反应。我们举一个比昂的例子,例如在比昂的案例中,在一个已婚男性当事人面前,比昂喜欢的共情方式是:“你虽然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和一个太太,但今天你看起来是单身“——这个是客体关系精神分析学家会选择的一种共情方式,意图穿透外在防御,抵达当事人核心人格层共鸣。

  而如果是人本主义代表罗杰斯处理,则可能是“听起来你找到了自己的生活,外人看起来的妻子、孩子和家的,但在你的内心深处仍然会觉得有些孤独,是这样么?”——意图感受当事人内心深处的音符,理解眼前的个体。

  自体精神分析家科胡特或许表达为:“当看到你拥有这些东西,妻子、孩子、家庭,你因此而觉得满足。但或许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一部分感觉,觉得空虚孤单,像是自己仍然是一个人似的”——意图从对方的世界里,进入他的世界,从内部去体认他的生活方式,及他的目标与方向。

  以上是模仿三位治疗大师的治疗口吻的一种尝试。可以看出,个体所持理论、态度、感受等等方便,所作出的言语反应亦有不同。这里并非比较哪一种更加优异,而是说明了每一个当事人是不同的,事实上每一个治疗者也是不同的。即使同一个治疗者面对不同的当事人,所作出的共情反应亦可能不同,共情必须观察到情境的前提。

  问题四:

  共情的来源

  有许多的来源,如过去家庭环境、文学、诗歌、哲学、音乐、艺术等等。事实上心理治疗来源于社会生活。

  人体共情通常的主要途径是原生家庭。我们生活在一个家庭里,身上带着父母给予的爱,但这样的爱是否合适,是否真正是通达双方内心的,彼此满意稳定、持久,却是一个值得反思的地方,也缺乏鉴别性。另一种途径,比如阅读诗歌、文学作品,但缺乏必要映照,很容易走样,因为缺乏互动反馈,易变成“书呆子”“自说自话”。

  人类的情感能力基本是继发性产生的,并非天生。世界上“狼孩”“猴孩”现实事件说明了情感能力是一种体验后掌握的能力,属于不自觉内化的过程。也因此,就个人而言,选择心理治疗,是目前社会相对有效、丰富的掌握途径。

  同样的,治疗者的共情也不会是完美的。首先是付费,限时,其次是这种共情具备培养训练性、“人为性”,优点是具有双向发生性、同时性的特质特征。

  对当事人而言,在治疗室内不仅需要内化的是治疗者的情感能力,发展与他人共情的能力,也更需要发展出如何被他人,被社会理解支持的“双向”被共情能力,最终走向自我与他人世界协调并存的核心能力。

  后记

  ——这里,我将共情一些的研究证据、来历、机理、关系影响、局限和问题解释放在一篇文字里阅读,是一种尝试。包括共情的效用、意义、方式、误解和发展,以及当代一些心理治疗大家的看法。

  文字里,我强调了最简单告诉来访一方最有用的心理治愈因子——自我理解、还有心理治疗过程中,共情方式对双方的差异、共情为何在心理治疗中作用巨大。还有针对当代心理治疗领尖者的灵活调整、及时反馈和耐心、谦逊风格进行阐述。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觉得值得改进或反思的地方。

  最后,我试图说明的是,共情不是一种技术,虽然具有关系上的局限,因为事实上很多时候,更属于人格与人格之间的滋养和分享。

  本文首发:http://blog.sina.com.cn/u/1588834797 (需转载请注明,谢谢!)

  卜明臣

  2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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